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专长承包资质分为一级、二级。施工中的专长施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完成。
一级资质制度
企业资产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。
企业主要人员(1)建筑施工专长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。(2)手段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施工手段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施工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施工专长一级注册建造师(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施工师)执业资格;建筑美术设计、结构、暖通、给排水、电气等专长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。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造价员、劳务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(4)经考核或指导合格的木工、砌筑工、镶贴工、油漆工、石作业工、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手段工人不少于30人。
企业施工业绩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施工2项,施工质量合格。 [1]
二级资质制度
企业资产净资产200万元以上。
企业主要人员
(1)建筑施工专长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。
(2)手段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施工手段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施工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施工专长注册建造师(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施工师)执业资格;建筑美术设计、结构、暖通、给排水、电气等专长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。 [1]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造价员、劳务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经考核或指导合格的木工、砌筑工、镶贴工、油漆工、石作业工、水电工等专长手段工人不少于15人。
(5)手段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类别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。